按照4号文件的要求,到2012年要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1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陈怡芳,国土资源部利用司地用处处长王薇,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霍颖励,发改委投资司邹再华副巡视员在接受《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时对今年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再次作出了详细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表示,对于解决住房难的作用,在2010年4号文件里面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力度作为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按照4号文件的要求,到2012年要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里面包括通过国有棚户区改造解决其中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包括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解决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上到2012年要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包括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
另外,4号文件要求加大限价房的建设,也就是加快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国土资源部利用司地用处处长王薇则强调,节约集约用地是中央提出的严格土地管理必须长期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2008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指出要切实保护耕地,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走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国情的土地利用道路,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
王薇表示:“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最严格的土地制度,一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坚守18亿亩的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最严格的节约制度,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