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暂行办法》、《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房山区沁园春景住宅小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招标人: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
(二)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沁园春景住宅小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
(三)项目区位和四至:位于房山区窦店镇于庄、瓦窑头村。东至窦大路;西至规划外环西路;南至陕京天然气管线以北;北至锦绣路。
(四)土地利用现状:沁园春景住宅小区二期建设用地面积34.55公顷,其中:于庄村24.87公顷,瓦窑头村9.68公顷。数据以规划审批意见为准。
(五)规划用地情况:总用地面积34.55公顷;规划建设用地22.95公顷;代征道路、绿地等11.6公顷,数据以规划审批意见为准。
(六)土地一级开发的内容:办理规划意见书、核准、征地、园林、文物、交通、环保、市政等审批文件,自筹资金完成征地补偿、地上和地下附属物拆迁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围挡、场地平整,提供市政管线综合图,申请土地一级开发验收等工作。
(七)开发深度:本招标项目达到土地一级开发有关规定和《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要求的验收标准,并保证本项目土地入市交易、出让顺利进行。
(八)项目计划工期:14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二)投标人及其主要股东没有不良的信誉记录;
(三)拥有相应数量的项目资本金;
(四)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索取
有关本次招标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于2008年2月13日起(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在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发售,招标截止日期前停售。本次招标文件价格为400元整。
四、招标文件答疑和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五、投标的截止时间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为2008年3月4日9:00-10:00,投标截止后当即开标。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六、投标预登记
本招标项目的预登记时间为2008年2月29日上午 9:00-11:00,下午2:00-4:00,地点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万元)。
七、招标方式
本次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为公开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投标。
八、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咨询电话:64409532
网址:http://www.bjtd.com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3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房山分局)
咨询电话:89367940
网址:http://fs.bjgtj.gov.cn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房山区分中心
200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