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制度情况的报告。
22日,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葛爱玲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关于落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制度情况的报告。
会议重点听取国有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建立的进展情况,2007年决算情况及2008年预算编制情况。
据悉,2007年以来上海市土地出让收支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汇报,对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缴库办法、专项基金(资金)提取比例、停止实施土地优惠政策、明确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办法、建立定期报告预决算制度、建立"3+X"工作机制,进行细化完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同时提出了工作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的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区县的指导和监督。